各位老师:
现转发《教育部社科司关于2024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请各单位认真研究,积极组织人员申报,高质量的完成申报书的撰写。此次申报为网上申报。申报网址:教育部社科司主页(http://www.moe.gov.cn/s78/A13/)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申报系统,申报截止日期为2024年4月22日。申请人登录申报系统下载《申请评审书》,按申报系统提示说明和填表要求填写后通过申报系统上传,无需报送纸质申报材料。待立项公布后,已立项项目需提交1份带有负责人及成员签名、责任单位盖章的纸质版申报材料,由申报单位统一寄送至社科管理咨询服务中心。此次申报部分重点要求如下,其他相关要求详见文件:
一、本次项目申报的学科范围包括:(1)马克思主义/思想政治教育;(2)哲学;(3)逻辑学;(4)宗教学;(5)语言学;(6)中国文学;(7)外国文学;(8)艺术学;(9)历史学;(10)考古学;(11)经济学;(12)管理学;(13)政治学;(14)法学;(15)社会学;(16)民族学与文化学;(17)新闻学与传播学;(18)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19)教育学;(20)心理学;(21)体育学;(22)统计学;(23)港澳台问题研究;(24)国际问题研究;(25)交叉学科/综合研究。
二、申报条件:
?1.本次项目限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申报。
2.申请人须为在编在岗教师,能够实际承担、组织研究工作;每个申请人限报1项,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其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3.申请人除符合《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规划基金项目申请人应具有高级职称(含副高);
(2)青年基金项目申请人应具有博士学位或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自筹经费项目申请人,须在《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请评审书》(以下简称《申请评审书》)“其他来源经费”栏填写经费,并上传学校财务处提供的委托研究单位经费到账凭证或银行回单等证明材料。
(4)连续两年(指2022、2023年度)申请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未获资助的申请人。
三、注意事项
1.西部和边疆地区项目资助范围包括四川,可重点关注;
2.申报自筹经费项目必须在线上传学校财务处提供的委托研究单位经费到账凭证或银行回单等证明材料(文字说明类证明材料无效),并在《申请评审书》“其他来源经费”栏填写经费,到账科研经费不得低于8万元。校内资助的项目不能申报自筹经费项目。
四川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教育部社科司关于2024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