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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职能

来源:  作者:  时间:2023.05.17

发展规划处(质量管理处、科技处、对外交流与合作处)是学校高教研究、政策研究、战略研究与发展规划、重大项目策划与管理、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管理与服务全校国(境)外合作交流战略规划等的职能部门。主要任务是负责学校的事业发展规划研究、论证和编制、政策研究、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管理与服务、质量控制与管理(境)合作交流的统筹规划、组织实施和协调等。其主要职责有:

一、发展规划处

1.负责学校中长期发展目标、发展战略和发展思路的论证,为学校决策提供支持与参考。

2.开展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研究与咨询工作;对学校改革与发展中面临的重大问题开展专项政策研究。

3.负责学校综合改革及其他改革与发展专项方案编制的论证相关工作。

4.协助编制学校教育事业发展和校级专项规划,做好评估相关工作成效。

5.负责学校学科建设规划编制的论证相关工作,做好学科布局优化、学科方向凝练、学科水平提升等工作。

6.协助教务处完成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修)定,专业增设申报等工作。

7.依据上级文件精神和学校办学需要,协助党政办统筹学校章程的修订与推进工作。

8.贯彻国家统计工作方针政策,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协助党政办完善学校统计工作制度。

9.完成集团教指委、学校教科学专项申报工作。

10.完成上级部门、集团和学校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二、质量管理处

1.学习、宣传、贯彻执行教育部、教育厅和学校关于教学质量工作的方针、政策、决定。

2.负责推进学校评估改革工作。

3.负责学校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制度的废、改、立等工作;推进学校内部质量保证体系的建设、运行、诊断与改进等工作。

4.负责推进学科专业建设、课程建设等建设项目的质量评价工作。

5.协助集团教指委军体分会优化完善军体课程重构、学生体能分段达标抽检等相关工作。

    6.协助学校教务处完成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审核、填报等工作。

7.协助学校信息中心完成教育教学质量信息的采集、汇总、分析和存档,并及时反馈给学校领导和相关部门。

8.协助党政办完成学校年度人才培养质量报告的撰写等工作。

9.协助学校教学督导组、教务处进行教学督查督导等工作。

10.完成上级部门、集团和学校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三、科技处

1.负责制定和修订学校的科研政策、规定以及科研管理方面的各项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2.负责学校科学研究建设与规划工作。

3.负责学校教学科研项目的组织申报与管理工作。

4.负责学校教学科研成果申报与评奖工作。

5.负责与有关科研单位、企事业单位、上级业务主管单位的横向联系,组织开展学校科普教育和学术交流活动工作。

6.负责学校科研信息网页建设维护并更新,推进科研工作信息化管理。

7.负责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的科研成果审查、认定等工作。

8.负责学校科研津贴统计、发放,科研项目奖励,科研档案管理等工作。

9.负责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科技统计年报表(理、工、农、医类)、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科技统计年报表(人文、社科类)、普通高校创新信息采集报表、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年度报告、科普统计调查表等的统计、上报等工作。

10.完成上级部门、集团和学校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四、对外交流与合作处

1.宣传和贯彻党和国家有关外事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定。

2.全面负责全校国(境)外合作交流战略规划,管理并协调全校涉外交流工作,为学校各项事业发展服务。

3.负责拓展学校与国(境)外高校、机构、国际组织的合作项目,扩展建立国际友好学校。

4.负责在校学生国(境)外交流学习项目的统筹规划、组织实施和协调管理,为学生出国留学提供咨询与相关服务。

5.组织做好学校短期出国交流项目及留学项目的宣传与管理。

6.收集整理国际交流与合作相关人员信息,完善档案建立和管理,更新学校留学人员数据。

7.负责学校网站与相关平台的信息维护及归档工作。

8.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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