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园等23名同学: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 41号令)及《四川西南航空职业学院学籍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学校于2025年11月6日以邮寄、短信、微信、QQ等方式将《拟作退学处理告知书》送达至你等本人,未收到异议与申辩;于2025年11月21日至2025年12月21日在学校官网对你等23名学生进行了拟作退学处理的公示,期间未收到异议与申辩。
2026年1月15日经学校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对你等23名同学作退学处理(具体名单请见附件)。若你等23名同学对学校的退学处理决定有异议,可以在接收到此决定之日起或应当接收到此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诉。在申诉期内未提出申诉的视为放弃申诉,逾期将不再受理提出的申诉。
联 系 人:刘老师(教务处学籍科)
联系电话:028-61560067
特此通知。